昨天雷射印表機卡紙下,弄了好幾次toner,結果印表機修好,左手大拇指卻多了一個痕跡XD
正好可以試試上星期買的"用噴的繃帶"。
不過好笑的事,我根本把指示上的時間搞錯,說是要噴上薄薄一層後,等它乾約一分鐘;結果我居然噴了一分鐘後(因為手上其他的地方也噴上了,更別說是洗臉盆),之後才發現是我弄錯了XD
寫是說可以耐上兩天後自己會分解,可奇怪,今天就都脫落的差不多了?
其實你應該也很好奇什麼是用噴的繃帶吧!
說實話,這和膠水或白膠乾在手上的情況很像!今早吃飯時,我還在懷疑發明者該不會是在作工時,傷到自己的手,卻又覺得一般繃帶大又很不舒服下,想到可以用噴槍漆的例子吧XD
好處是的確很方便,不用黏個礙眼礙手的繃帶還可以防水;但其實不見得比一般繃帶好用就是了。
好像常受傷,結果使用繃帶使用出心得來了XD
Saturday, September 08,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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