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anuary 05, 2009

Daredevil

“你相信有正義嗎?
你認為法律可以帶來正義嗎?“

Daredevil,敘述一個盲人律師,白天在法庭企圖尋求正義,若正義不彰,晚上他則化身正義,逞兇除惡。
嚴格說來,這是一部沒有什麼刺激劇情和引人注目的打鬥或特效電影,只是這部片讓我想到”正義”二字。

對於開頭提出的問題,我的第一個答案是肯定,第二的則是否定(或者中性neutral)。

讀完《改變歷史的書》,其中提到梭羅的一章,有些令人值得思考的話:
在民主政體下,過分強調「服從多數」是不對的;少數人的權利仍應受尊重。
並非因為他們的主張最有道理,也並非因為這樣才是對於少數人最為公平,而只是因為他們的人數最多,在形式上最強。按照服從多數的原則成立的政府,不可能是以正義為基礎的,甚至連人所瞭解的正義標準也談不到。

我們應該首先是一個人,然後才是一個臣民。我們無需去培養對法律的尊敬像我們培養對是非觀念的尊敬一樣。
大多數的立法人員、政客、律師、部長以及其他居官的人,為國服務,主要是用他們的頭腦;因為他們很少劃清道德的界線,所以他們可能無意之中為惡魔服務,像是為上帝服務一樣。僅僅乎有絕少數人,像英雄、豪傑、烈士和偉大的改革家,真正的人物,他們為國服務本諸良心,所以在必要時他們要抗拒國家公令,因而常常被國家以仇敵視之。
那些有錢的人…總是把他自己賣給那種使他發財的制度的。我敢斷言,錢越多道德越低,因為金錢來自個人與世俗事物之間,金錢可以為他買來的那些東西。

究竟何謂正義? 因為正義是以人心的判斷為準,不能如科學實驗那般精準無誤,不招致其他不同的聲音;有時這類逞兇罰惡的英雄片,總會讓我想到那又是誰來審判這些英雄?又是誰來督促和審判最高/終做決定者?
或是要相信如佛洛伊德所說的超自我(superego)來做決定的最後決定者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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